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据铜陵市生态环境局5月11日消息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领域违法行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擅自开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投诉举报,推进铜陵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市商务局12312;市公安局12123;市生态环境局12369;市交通运输局1232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