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歙县公安机关侦破2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方某、程某未经批准,非法采挖野生兰花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成为安徽省公安机关侦办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第一案。
去年9月,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除兔耳兰外的所有野生兰花属均被列入该名录。野生兰花看似平常,未经批准,随意采挖、运输、出售等行为,涉嫌犯罪,会受到刑罚处罚。
2022年2月下旬,犯罪嫌疑人方某、程某(均为宁国人)在歙县绍濂乡某村山场清理枯死松树,发现山场上有野生兰花,便用随身携带的柴刀分别采挖兰花1丛,并将其种植在租住的房屋庭院内供日常观赏。经野生植物专家鉴定,涉案的野生兰花系兰花属中的春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目前,方某、程某因未经批准非法采挖野生兰花,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也成为安徽省公安机关侦办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第一案。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晓峰
来源: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