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准确的碳排放数据是碳排放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也是全国碳市场有序运转的重要保障。前不久,生态环境部公布了4家碳核查机构篡改伪造检测报告、授意指导制作虚假煤样、编造虚假检测报告等碳排放报告数据造假行为,受到多方关注。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的情况严重扰乱了碳市场秩序,严重影响碳排放交易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碳数据造假背后是利益驱动。被地区和行业纳入控排名单的企业,其超额碳排放量须从全国或地方碳市场购买。据估计,如果通过对碳排放数据造假将排放量降低至10%到30%,则其当年可减少5000万元到1.5亿元不等的成本支出。
我国碳市场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针对造假的约束力较弱。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或者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千万级甚至上亿元利益的造假行为,只有最高三万元罚款的成本是难以达到监管效果的。此外,各种碳排放实测技术的研发应用工作也进展缓慢。要从根本上消除数据造假,应及时补齐碳排放数据监管短板。
在监管制度层面,应尽快出台覆盖整个过程的碳排放数据核查技术指南和工作程序。制定碳排放数据核查机构的行业准入细则,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处罚措施。建立碳排放核查行业协会,引入行业规范,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加强对碳排放数据核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咨询、核查服务行为,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和合规。针对突发状况,及时推进政策补丁和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加强对碳排放核查市场监管,避免出现低价竞争行为,保障碳排放数据核查报告的高质量。完善控排企业碳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各级监管机构应立足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加强对相关核查机构和相关控排企业的进一步调查,坚决查处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并严格执法。
监管技术也要跟进。比如,可通过物联网、遥感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手段解决碳排放数据生成和验证方面的真实性问题。建立分布式账本制度,控排企业、核查机构和监管机构三方留存碳排放实时数据,确保数据不可篡改,防止共谋。加强对链上及链下碳排放数据管理和交叉验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作者兰梓睿 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生态研究所
原标题:补齐碳排放数据监管短板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