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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罚!马鞍山这起生态环境案例入选全市典型!-亚博安卓

为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充分发挥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在“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中的作用,17日,马鞍山市司法局从全市已实施的免罚案件中甄选了5起典型案件予以发布。

其中包含一起生态环境相关案例。

某企业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2021年11月20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企业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21年11月初擅自开工建设石料破碎、水稳拌合加工项目,遂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鉴于该企业及时停止建设并主动完善手续,符合《马鞍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下列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责令停止建设后及时停止建设,并主动恢复原状的”之规定,经市生态环境部门集体审议,决定对该企业不予处罚。

此举是落实行政处罚法的具体体现,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增加首违可以不罚,没有主观过错不罚等规定,明确释放了推行柔性执法的信息。通过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具体规定,做到宽严相济、法理融合,让执法更具公信力,从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良法促善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环境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营商环境的“碧水蓝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

原标题:关注!这起案例入选全市典型!

来源:马鞍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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