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艳辉向媒体介绍了2021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法治建设情况。
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筑起法治生态屏障
聚焦水、气、土、固体废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安徽法治筑起生态屏障。确立了以《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构成的“6 1”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已提交省人大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论证正稳步推进。
二是建强地方环境标准
成立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出台《安徽省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清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工作中长期目标。一年来,申报立项地方环境标准30余项,出台地方环境标准数量超过前两年总和。组织制定《甘薯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25项标准,其中《甘薯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为国内该领域首项标准。首次与沪苏浙联合制定《制药工业大气排放标准》等3项长三角一体化标准。推荐我省10名专家加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处于全国第一方阵
制定《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实现全省16个省辖市案例实践全覆盖,累计办理199起赔偿案件,赔偿金额达2.2亿元。我省依法办理的“池州月亮湖水污染环境损害案”“查处外省某企业向颍上县倾倒危险废物案”先后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第一批和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不明加工物性质鉴定案被司法部评为2021年度十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指导案例。“生态环境部门探索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获得“安徽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行政决策依法开展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在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决策前,及时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依法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规范高效开展合法性审查
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机制对确保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合法有效的把关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共计对71件重大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290余条,所有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重要合同均经过合法性审查,有效避免了行政越权。
三是充分发挥法治专业人才作用
省生态环境厅现有专门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10名,除公检法司部门外,公职律师人数居于省直单位前列。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和诉讼中,均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提出专业法律建议。
简流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40个事项全程网办,行政许可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30.3%,业务系统和政务系统关联事项实现一次跳转,一次登录,排污许可证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环评审批、危废跨省转移、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三个高频事项发布“一图读懂”,办件实现网上、现场、寄送、上门四种办理途径。拓展环评告知覆盖面,对医药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业、汽车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37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将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芜湖、蚌埠片区)推行的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拓展到所有联动创新区,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查、一次办结”。
二是调整权责清单事项
对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目录中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情况表及调整事项修订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予以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调整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现有权责清单事项32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4项。
三是坚持复议为民定分止争
2021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申请人自觉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督促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优效能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
我省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被生态环境部表彰为“2021年度全国执法大练兵省级表现突出集体”。2名同志被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评为“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
发布第一、二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115起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免罚金额762万元。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231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减少现场执法检查5687次。
三是构建智慧监管体系
基本建成“数字江淮—生态环境”平台。“三个全覆盖”的工作成效持续显现,全省已完成2705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开展了1480家废水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进一步推动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执法监管。
四是全面配合执法检查
今年,全国人大及省人大陆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以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厅作为法律的主要实施部门,全力做好执法检查协调配合和履职自查,找准找实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并做好后续整改,助力依法治污。
环境法治宣传成效明显
一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制定出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工作举措的通知》,确定全系统“八五”普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开展干部旁听庭审、任前考法、法治培训、以案释法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要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普法,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是精准普法成为安徽普法“靓丽名片”
紧扣“法治为民办实事”,坚持将精准普法作为治污源头,开展了“志愿普法行 送法进民企”“环企精准云普法”等工作,实现普法工作从“被动答题”到“主动服务”的顺向输出。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对重点排污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的“环企精准云普法”工作,截至2022年7月,全省共有3189家重点排污单位11060人参加在线学法,取得了企业人员学法积极性、守法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的积极成效,企业人员在线考法合格率达99.6%。
三是多元普法让环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组织开展“法润江淮”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法治人物、法治事件遴选推荐,选送的法治动漫作品《守护长江》《小山小水和民法典》在省第七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文化作品大赛中分别荣获三等奖和优秀奖。举办为期10天的“共享法治阳光 共建美丽安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题展览”,向社会公众全面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通过多元普法,让更多“环境法治声音”走入“寻常百姓心”。
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驰而不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大力弘扬生态环保法治文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省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陈刚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李祥龙主持。
原标题: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省厅召开2022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