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芜湖市区将首批试行设置三条噪声限行道路,行驶噪声超过85分贝的机动车将禁止在限行道路行驶,违反相关规定车辆,公安交警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处罚。目前,该事项正在面向市民征求意见。
据了解,为降低城市噪声污染,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推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起草《关于加强机动车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芜湖首批三条噪声限行道路
规定限值
噪声85分贝以上限行道路 (以下简称“限噪道路”)
限噪道路
长江南路(临江桥-峨山路)
赤铸山路(长江路-安澜路)
花津路(利民路-峨山路)
限行时间
每日20时——次日6时
限噪规定
驾驶各类客货运机动车(含摩托车)驶入限噪道路,驾驶人应遵守道路限速规定,不得以轰踩油门、轰鸣疾驶等方式制造噪声,超过相关规定限值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采集相关违法证据,并依法处200元罚款,记1分。
新规试行期
2024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1年
意见建议反馈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电 话 0553-5875645
电子邮箱 404308925@qq.com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发动机、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加装机动车涡轮、排气管和消音装置,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
另外,驾驶机动车制造噪声,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芜湖首批设置三条噪声限行道路
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