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2月2日,安徽省林业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督查激励建议名单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林长办制定的《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经研究,确定2023年度全省林长制工作督查激励建议名单为安庆市、宣城市、六安市,歙县、东至县、滁州市南谯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月9日。
如对建议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省林业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51-62634463)、省林业局林长制工作处(联系电话:0551-6263448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