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2月4日,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消息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知,各类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可以申报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三十九条、七十八条规定,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啦,让我们一起看看如何申报吧。
申报对象
各类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
申报地址
申报的信息系统为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
申报内容
(一)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危险废物年报:全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交2023年度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年报),应包含2022年结转量、2023年危险废物种类、产生、流向、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危险废物年产生10吨及以上单位要在2024年3月25日前填报完成;其他单位要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填报。
危险废物月报:危险废物重点单位于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度申报工作。
危险废物季报: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完成上一季度的申报工作。
敲黑板:一定要分清年报、季报和月报,分级分类申报!
(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全部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和处置利用单位每月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中类别填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流向、贮存和利用处置等资料,年度进行汇总后申报
(三)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省固废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并备案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并对接至国家固废信息系统。
温馨提示
请及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问题可以联系所属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或直接咨询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管理科,咨询电话0563-3033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