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讯 4月10日,安徽省林业局发布关于征询《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禁止在省级自然公园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区、高尔夫球场、风力光伏电场、擅自采矿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现就《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信函方式:可邮寄至合肥市无为路53号安徽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电邮方式:ahlyjqy@163.com。
三、电话方式:0551-62633392。
四、线上反馈:省林业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联系人:秦杨
特此公告。
安徽省林业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