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今年一季度,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均持续改善。一季度,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5%,pm10、o3、so2、no2等平均浓度同比均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长江、黄河等主要江河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裴晓菲表示,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来看,一季度,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pm10、o3、so2、no2等平均浓度同比均下降,co平均浓度同比持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6%,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4%,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 36”城市、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2%和16.7%,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分别上升10.9%和13.1%。但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2.8%,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
刚刚过去的3月份,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pm10、o3、so2、no2等平均浓度同比均下降,co平均浓度同比持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0.4%,同比上升7.2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0%,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 36”城市、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7.5%和8.9%,优良天数比例分别同比上升18.6%和11.9%。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4%,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9.9个百分点。
从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来看,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9%,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其中,长江、黄河等主要江河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1.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5%,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监测的201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湖库比例82.1%,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比例4.5%,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一季度339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5%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