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向媒体通报了今年一季度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3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pm10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o3平均浓度为1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
可以看出,今年一季度的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从公布的空气质量数据来看,多项指标呈下降趋势。从重点城市来看,在168个重点城市中,安阳、新乡、咸阳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商丘、周口、安阳等20个城市pm2.5浓度相对较高。
河南后20占比达到一半
一季度,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城市,河南省有10地进入,数量最多,达到50%。分别是安阳市倒数第1位、新乡市倒数第2位、焦作市倒数第4位、鹤壁市倒数第5位、商丘市倒数第7位、平顶山市倒数第8位、周口市倒数第9位、洛阳市倒数第11位、郑州市倒数第17位、漯河市倒数第20位。
今年以来,河南省多地频繁进入后20。1月、2月、3月分别有10地、8地、9地进入后20。其中,一季度省会郑州市也出现在榜单中,位列倒数第17位。
4月15日—18日,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人赴河南省安阳市、新乡市和郑州市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聚焦钢铁、焦化等大气污染防治的“主战场”,涉及多家工业企业。一季度,上述3地均在后20。
一季度,陕西省有3地进入后20,分别是咸阳市倒数第3位、西安市倒数第6位、渭南市倒数第16位。
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到2025年,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空气质量努力退出全国重污染城市行列。上述3地,均在2023年1—12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空气质量排名压力不小。
《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发布,提出到2025年,所有设区的市空气质量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之外。
2023年,河北省完成了“退后十”目标。今年一季度,河北省有两地进入后20,分别是石家庄市倒数第18位、邢台市倒数第19位。
此外,山东省有两地进入后20,分别是菏泽市倒数第13位、枣庄市倒数第13位。
pm2.5浓度改善排名后20位,长三角地区占比较多
1—3月,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8%。在三大重点区域中,这一数据虽然仍为最低,但却是唯一上升的重点区域,这一点从排名中得到体现。
今年一月,生态环境部首次公布了168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排名。此次公布的一季度168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改善排名,系首次对168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改善进行排名,出现了不少长三角地区城市新面孔。
1—3月,168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改善排名后10位中,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市位列倒数第2位、盐城市位列倒数第4位、苏州市位列倒数第5位、绍兴市位列倒数第6位、无锡市位例倒数第7位、湖州市位列倒数第8位、南通市位列倒数第10位。此外,还有杭州、嘉兴、南京等进入后20。
除长三角地区城市,后20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改善最差,位列倒数第1位、呼和浩特市位列倒数第9位、山西省吕梁市位列倒数第3位、辽宁省沈阳市位列倒数第19位。
记者梳理后发现,2023年包头市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呼和浩特市pm2.5平均浓度29微克每立方米。
可以看出,一季度pm2.5浓度改善排名靠后的城市,去年的数据大致在30微克/立方米左右。今年以来,随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发布实施,各地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工作,也意味着pm2.5改善幅度将在空气质量排名中得到充分体现。
汾渭平原城市重污染天数下降明显
3月,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总体呈现出下降趋势,特别是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3月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从整体来看,一季度,汾渭平原13个城市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0%,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其下降幅度在三大重点区域中为最多,有9地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量在三大重点区域中最少。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 36”城市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5.8%,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但有37地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量在三大重点区域中最多。
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6%,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是唯一出现反弹的重点区域。
从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来看,一季度,河南省商丘市出现13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量为全国最多。周口市也出现了10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淮北市各出现5天和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孙浩 )
原标题:一季度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公布,长三角城市pm2.5浓度改善排名靠后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