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可以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企业排污行为。大皖新闻记者从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目前,合肥市共核发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368张、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1190张,排污登记备案15877家,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近年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加速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以及环境影响程度不同,将排污单位分为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三种类别的管理形式,并将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同时,加强排污登记单位管理,明确排污登记单位应当依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管理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化排放口,落实排污主体责任,控制污染物排放,主动变更排污登记信息。
下一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推动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定期按比例抽取首次、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开展技术复核。不断深化排污许可改革,持续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联动,探索建立排污许可证季度复核制度,构建排污许可证质量“源头把控、过程管理、事后监管”的全闭环管理模式。
大皖新闻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