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确保尾矿库汛期安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
6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传跃率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及市局土壤生态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绩溪县,对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矿库、绩溪县安江萤石精粉有限公司尾矿库开展汛前环境隐患排查工作。
现场重点检查尾矿库应急物资储备、汛期环境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并对尾矿库排洪排水系统状况、尾矿输送管道、回水管道、尾矿坝坝体稳定性、周边环境风险点开展全面细致检查,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章传跃强调,尾矿库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细化防汛度汛各项措施,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并健全尾矿库应急监测计划及垮坝污染防治方案,做到精准研判、科学应对,确保尾矿库环境安全。
章传跃要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一是要提高尾矿库环境风险意识,特别是尾矿库汛前环境风险;二是要对照《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加强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防范和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三是要对排查发现的尾矿库环境风险问题分类梳理,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制定治理方案;四是要将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继续开展汛期环境隐患排查行动,强化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监管责任,保障我市尾矿库环境安全。
来源: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