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天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此时此刻,生态环境部已经有2个工作组在现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都与强降雨有关。今年入汛以来,部分流域连续出现极端降雨,引发了洪涝和地质灾害。极端天气对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工作来说,带来不小的挑战和压力。比如,2020年7月,受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影响,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境内的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泄漏,造成跨贵州、重庆两省(市)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此,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汛期环境安全工作,今年专门印发《关于加强2024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对汛期环境监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各类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明确要求各地参考国控断面历年汛期水质数据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汛期重点关注断面和饮用水水源,识别断面汇水范围内影响水质以及饮水安全的主要污染源,聚焦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监管,深入排查垃圾、秸秆、污泥、畜禽粪污等城乡面源污染防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入河排污口和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以及“一废一库一品”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
二是做好汛期风险的科学研判。要求各地要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预警会商、联合巡查等工作机制。对重点关注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开展加密监测,对汛期污染强度高值断面和存在风险隐患的饮用水水源及时预警,对水质出现异常波动的,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坚决依法查处各类借汛期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并向社会公开。要求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要强化流域统一监管,发挥牵头抓总、协同推动作用,针对汛期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督导帮扶,指导推动解决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打早打小打了”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关键,今年再次强调要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各项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对加强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1小时报告、现场直报、并行报告等三项信息报告制度,做到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即知速报、该报快报和应报尽报。
四是及时妥善科学处置汛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目前,生态环境部常备三支环境应急队伍,以部应急办为主体,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及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区域督察局等单位共同参与,对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
五是要求各方切实承担起责任。重点是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极端天气等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政府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制定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开展帮扶,提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也请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隐患线索,共同维护汛期生态环境安全。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对汛期环境监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作出安排部署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