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集中打造再生铅循环利用产业以来,在界首,以田营循环经济工业区为中心,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圈已辐射周边半径约500公里,回收网络涉及50多个城市,联结起约10万个基层站...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为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动...
近年来,合肥市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补链延链的重要方向,不断深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构建了技术领先、模式成熟、权责清晰的动力蓄电...
各市生态环境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将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纳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统筹考虑行政区域内废铅蓄电池产生情况及现有收集能力,合理确定废铅蓄电池集中...
日前,我省启动2022年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试点企业(站)推荐工作。
日前,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记者近日走访了解到,合肥市正积极探索新模式,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有序开展。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规范》标准的实施应用,可以更好地指导废旧电池回收,提升再生利用效益,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的有效实施。
截至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7.78万量,比2020年底同比增长80%以上,电池装配量近7万吨,预计2022年退役量超过5000吨、2025年退役量约在3~4万吨。
6月16日,安徽省召开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协调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对第一批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
《技术规范》适用于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运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等的技术参...
7月15日,记者从省经信厅获悉,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企业(站)培育工作,加快构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包含但不限于工业企业、汽车4s店、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企业及个体户...
近期,我省发生数起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利用、处置造成的环境污染案件
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