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6月7日—9日)、中考 (6月14日—17日)考试期间,在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实行强制性监控,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渣土运输、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禁止产生噪声污...
5月17日,大皖新闻记者从马鞍山市环保部门获悉,该市发布《关于加强全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的通告》,全面启动今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
2024年,亳州市继续分时段分区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以下车辆应自通告之日起限期一个月内到马鞍山市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治理,经维修合格后再到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上路行驶
《通告》要求,组织、参加广场舞、卡拉ok活动,应当选择合适时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文明健身、守规娱乐。
多举措、多部门联动,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日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强2023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确保中高考期...
1月8日,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获悉,芜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月7日发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了给参加中考、高考的学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2022年5月26日至6月16日,马鞍山市将采取强制性措施,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给予处罚
淮南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征集“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通告显示,凡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视情况奖励人民币500—50000元,同时公安...
二、202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以计算机系统受理时间为准)公安交管部门仍可办理注册...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据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消息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铜陵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二、202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5标准重型柴油车,在2021年9月30日前(含当日,以计算机系统受理时间为准)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月24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和体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要求高中考期间全面“禁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