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办理完成全市首个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审批,实现了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办事。
xx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提交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因申请材料缺少部分内容,未通过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于2023年3月5日退回。
大皖新闻记者从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目前,合肥市共核发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368张、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1190张,排污登记备案15877家,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
排污许可证是企业的“排污身份证”,新办法强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信息纳入执法监管数据库,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加强对...
排污登记单位纳入管理范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执行以及与排污许可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工作程序,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此次专项行动,对全部重点管理及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完成审查,并开展现场企业核查帮扶40多家(次)。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实施范围方面,纳入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的为行业类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工业行业,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应申请取得排污许可...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全面深入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实施重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排污许可证,规定了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许可事项,明确了企业排污行业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
具体来讲,就是生态环境部门在要求排污单位切实加强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自觉性的同时,不能让排污单位自行理解和行动,而应综合采取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现场指导等措施,深入...
在首次申请、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会同执法大队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关注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中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自行监测内容及频次等的准确性、规...